1)如果你有本事,告死他們。下半輩子就不用租人家的地方了,還有可能撈到幾百萬做個小生意。這就可以實現老貓說的“過幾年開奔馳”的夢想了。
2)任命吧,搬!這樣可以省下不少時間。時間就是金錢。掙了錢就多付一些房租住個好一點的公寓。把你現在住的地方讓給真正有需要的窮人住。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你懂的吧?
兩個選擇,選那個要看你的能耐。
所有跟帖:
• 您這個說法也算有理,不過要告恐怕很難建立 -單身老貓- ♂ (29 bytes) () 05/31/2005 postreply 16:44:57
• 看你“的經驗。。。。”的“選擇”。 -的辦法。。。。- ♀ (84 bytes) () 05/31/2005 postreply 20: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