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您沒有提供任何實際有用的資料 (人事地物),可以評估你的案件,同時也不知道你人在哪裡,所以基本上,你現在的問題是浪費您與所有朋友的時間,因為根本沒有解答,但是......
幾乎所有處理個人意外傷害的律師都會告訴你,如果輸了案件就不用付律師費,但是事實上,沒有錯,輸了案件,律師不用提成,但是其他的費用,Item 4、5,仍然是你的責任,原因在於,因為你的情況是動車撞自行車,除非你是逆向同時當時酒醉加上騎行在路中央,(也就是說,所有的錯誤都是你的),這一類情況,基本上不太可能拿不到任何賠償,所以你唯一不用付錢的情況是對方的保險公司,與你幹上,堅持一分都不賠,但是,很明確地說,沒有保險公司絕對不會說一分都不賠,然後死磕訴訟而不放手,因此最終同時最壞的情況是,你的律師告訴你,對方隻願意 offer 這個數字 (可能大大低於你的期望值),如果你不同意,你的律師會要你付清 Item 3、4、5 的費用,然後讓你另請高明,如果你同意,對方提成之外,再加上Item 3、4、5 的費用,七折八扣之後你可能拿不到太多錢,或是你還有可能還欠對方錢。(過去,這個論壇,老貓處理過不少類似的情況)
所以,你需要仔細評估,訴訟價值的損益比,也就是說,這個案件是否值得提出訴訟,同時,如果進入訴訟,進行到何種情況時,你就願意收手,最後,你應該仔細評估,類似的案件在當地法院,能夠回收到多少賠償,(這是公開的資料,你可以在當地法願找到相關類似案件的資料,隻是對於你,你得花些時間去當地法院的圖書館,調閱相關的案件資料,當然你的律師,應該知道答案,否則不會接妳的案件,但是 正常的情況,對方不會也沒有告訴你。因為,律師是一個營利事業,沒有必要把你嚇跑。
記住,不要去思考所謂的公平正義,你的情況隻需要考慮 $$$,這是民事訴訟的核心,因為民事法律的底線其實就是 $$$, 其他的需求,老貓會建議你去找牧師,可能還有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