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你,也同情你! 有時現實一點對自己更好。你的身心健康第一,不跟公司賭氣,因為他們沒有任何人會像你一樣生氣。你不吃虧嗎

嗎?我單位曾經有個人因為憂鬱症,醫生證明後休假了,兩年後,她要上班,領導說,要醫生證明你可以勝任這個工作。可是醫生說,我不了解你的工作,怎麽能夠證明你可以勝任呢?沒有醫生證明,就不批準她上班,並且沒有人給她寫推薦信,逼她離開,還讓她找不到下家。

你要求的太少,你要負的律師費和時間精力遠遠超出你要的。不值!!! 非常不值!! 再說,很多時候,他們是一夥的。他們還要合作,而你隻是個個人。你,勢單力薄;他們資金,政治勢力強大,雄厚。我要是你,不在這裏受氣,身體是自己的。找適合你的地方是對這些人最好的報複。

從另一個角度想問題,你用在案子上的精力,早就得到另外的工作了。

恕我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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