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禍上身,還不思悔改。

以後寫文章要注意段落。以下紅字部分說明巡警已經是一忍再忍了。看了三次你還不走,還給你看證件的機會,結果你一頂到底,以為自己是老大。雖然在哪裏你都是國家主人,但是人民公仆來維持秩序你還要客氣一點。

"當時車站裏還有一個看似homeless 或者吸毒的很瘦弱的白女,有輛peace officer 的車經過車站,問那個女的去哪裏,那個女的很小聲地說去哪裏, peace officer 說聽不到,我就大聲替那個女的說去哪裏,那個車就開走了,我繼續在車站裏看閃片,

又過了一段小時,那個peace officer 的車又回來了,問我去哪裏,我說了去哪裏,他們的車又開走了,

又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又回來了,問我叫什麽名字,我很奇怪為什麽要問我的名字,(我在本地住了這麽久,以前完全不知道peace officer 是幹什麽的), 就拒絕告訴他們,他們就說要給我開罰單,說我loitering,,  除非我告訴他們我的名字,我很驚訝和氣憤,我要乘輕鐵去某地,雖然這期間有幾趟車來過,我沒上,但沒有規定你必須來車就得上呀,規定隻是說不允許loitering, 而loitering 的定義是stand or wait around idly or without apparent purpose. 我在車站裏有purpose 啊,我之前已經告訴他們我要去哪裏的呀,所以堅決不肯告訴他們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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