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是一個預防性問題:
In Texas,我們倆口子隻有一個自住房,倆小孩已工作(也都在Texas),但有一個暫時住在家,我們沒有will, 因我家情況很簡單,各種資產上都寫明了,spouse is the primary beneficiary , kids are the secondary beneficiary (50% each); 如我們倆突然去世,一切都應該是倆小孩平分。
不過,前兩天,一個朋友提到一個事,不知道是否是真的:
如果我倆突然去世,government 會暫時takes over 我們的自住房,直到court settles down everything.
在這期間,我們的小孩也不能在家住了。In other words, 暫時住家的那小孩得趕緊找地方搬出去,直到court settles down everything, 才能搬回來。
有這麽一回事嗎?
我朋友說,他是在公司的律師幫助下,弄了一個什麽法律文件,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小孩不用暫時搬出去了。
是什麽文件啊!自己可以弄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