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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車禍請教江南江北1232024-06-14 12:59:56

保險公司不是"公益機構"也不是"伸張正義的機構",基本上,他是一個"營利機構",它的生存之法是用最低的賠償換取最佳的利益,這是每個保險公司的生存之道。

這個車禍,保險公司處理的方式基本上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因為你們的保險應是全保,所以用你們的保險來處理修理你們的車,省時省力,至於公交公司,找你們不找你們,根本無差,事實上,有很大的可能,公交公司因屬官民合營,這種小規模修理,自己會吸收修理成本,根本不會來找妳們。所以用你們的保險修車,省時省力,至於公理正義,講白了是 P。 

有沒有律師會接這個案件,當然會有,隻是花了大把銀子的律師費,最多是爭到雙方責任各半,各修各的車,特別是如果是發生在 NO FAULT state,法律上就是要求這樣處理,你們根本沒有機會爭到更多。 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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