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婚後獲得的財產(遺產和贈與除外)都是婚內財產,不僅僅是聯合名下的,他個人名下的財產如果是婚姻內取得的,也是婚姻財產。你不要自己胡思亂想,如果男方有九位數財產,你盡管去找律師,告訴他賬單在你拿到財產以後付。
他父母的公司,他在管,也不屬於你們婚姻財產。所以即使他父母公司值9位數,理論上他可以隻拿一份很少的工資。但是找律師的可能就是把公司賬務查個底朝天,用這種辦法打草驚蛇把信息拍出來。
第二,婚前協定,如果不公平是可以被取消的,比如他用了律師,你沒有用律師,有可能不公平;另外婚前協議如果離婚禮太近,新娘受壓力,也可能被取消。這個具體問題要去找律師。
第三,稅表收入男人低於女人,說明男人有偷稅行為,IRS抓偷稅,很多都是離婚案搞出來的。具體怎麽辦,你自己決定,不能口頭威脅他,要揭發直接揭發。因為威脅就是要挾,你會被告。這個你要在離婚中默默自己收集證據,留一手。當然揭發的方法是兩敗俱傷,因為他的錢被IRS拿走了你就分不到了。但是最後如果他實在不給你,把你惹急了就是兩敗俱傷,希望他有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