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您為啥,一旦發生之後,需要你花時間給三家信用局寫信解釋的原因

討債公司是營利機構,不是司法機關,同時樓下的帖子中,老貓已經給了 FTC 相關的說明,請自行腦補。

大週末的,如果你一定還要繼續打破砂鍋問到底,那就有些不夠厚道了...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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