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麽大奇小怪的?既然清華高等學府學子中可以有人有下毒殺人的癖好, 為什麽就不可以有人有小偷小摸的癖好?

從朱令病發到立案, 這幾個月中, 除了下毒者, 沒有人知道這是犯罪現場, 需要保護, 沒有人知道朱令的個人用品都是證據證物, 不能觸碰. 被個別貪小便宜的學生偷走也不奇怪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