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做的事,是讓你的律師幫助你爭取認罪,爭取輕判,而不是上庭。

一旦上庭,你要是輸了,(你的案件,如果沒有人存心要鬧,幾乎沒有任何機會可以脫身) 如果你輸了,就有犯罪紀錄,日後不是很容易可以拿掉的,這對你日後找工作、貸款、甚至於租屋都有麻煩,你應該要爭取的是認罪,罰錢,記點,同時爭取兩年緩刑,兩年內,你不再犯事,就可以爭取將這個紀錄,經由正式程序封存,所以你日後不會再公開的法院紀錄中有任何犯罪紀錄。

真正不知道,你是如何想的 ! 真的很想飆台灣國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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