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以後,business partner complain為什麽讓我走,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日常工作,還有其他一些前同事的反饋。我沒有說公司沒了我就轉不了,我隻是想說,客觀地說,我在我們組裏算最勝任這些任務的。
我不否認我這樣做是要出口氣,但不是無緣無故的。我自己很清楚這是retaliation,隻是沒有法律需要的直接證據,但有很多間接證據,政府部門也看到了這一點,所以他們並沒有正式裁決,而是建議我先withdraw,等有了新證據再reopen the case.
不管怎麽說,非常感謝您的無私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