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後遺症,醫生或醫院有什麽責任嗎?

朋友去年做了一個腹部手術,結果一年多過去了,手術部位一直有疼痛,手術醫生一直否認是手術後遺症,甚至拒絕做超聲檢查,今年這位手術醫生辭職了,朋友就找另一位醫生,做了超聲及CT檢測,發現內髒粘接,朋友認為這就是疼痛的原因,但檢查報告說,不確定疼痛是否由粘接引起。朋友想知道,醫生或醫院有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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