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和公證一樣,那個文件裏麵有兩個東西,一個是宣稱的事實,另一個是蓋章。那個章是永遠有效的,過期無效的,是認證/公證內的事實。
比如,你做一個出生公證(或者認證,比如小孩美國出生證),出生這個事實是一輩子有效的,公證/認證是永遠有效,那麽這個出生公證是永遠有效的。
比如,你做一個無罪證明,無配偶聲明,這個事實,大概也就半年有效,過了幾年就無效了,盡管蓋章是永遠有效,這個公證估計過了一年就不能用了。
我認為,你那個同一人聲明,更類似是出生公證/認證,應該是永遠有效的。但是如笑微網友所說,最關鍵的是問國內管事的人。但是希望我的分析幫你靜一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