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前的TD F 90-22.1 form隻要year end 超過$1萬就要報,有人鋌而走險,constructed 年底轉出,年初又轉入。FBAR/ 肥咖補loophole改成Fincen form 114 ,任何一天超過一萬都 要報。
每年海外贈遺低於US$10萬,不需要報3520 ,但要報114 and 檸檬律師師提到的8938(個人帳號若超過五方)。請記得,因為有些銀行不同存款被視為金融產品。建議自己先下載此表及說明(instructions)看看父母還有什麼其他財產會孳息的,仍留在你的名下。
有人建議弄張信用卡在美國花,最好不要聽進去,你把民事變成刑事了。
3520是information return , 不是tax return;隻負責通知國稅局,沒有稅賦問題但有罰責,遺產跟贈與,都是在同一張3520表上。
註:本人僅在法學院念書的時候,僅修過一年的federal tax system ,及us taxation of Int’l transactions 之類基本稅法及平常跟會計師抬抬槓用而已,何況稅法修正已近五萬多頁。故本人堪稱「非屬此業」不能提供任何稅法建議。此時隻善意更正有些人的好意及提供您易於自修上述稅表說明(instructions),跟律師談的時候能先有初步了解(可省些律師費)。 建議找specialized in international tax law / gift and estate tax - - 因稅務律師專精到數十種以上。其實華人家熟taxation的會計師 也有????少精此類filings ,不亞於稅務律師,值得花點時間作比較。btw 上麵我們提到的這些forms 很多老美會計師大都聽都沒聽說過,不建議去找。
有人建議弄張信用卡在美國花,最好不要聽進去,你把民事變成刑事了。請看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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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麽“弄一張信用卡在美國花”是刑事罪?不能在美國花自己在國外存款嗎? -笑薇.- ♀ (0 bytes) () 09/25/2023 postreply 04: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