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不高興的出發點都是這件事對你有什麽影響,而不為你兒子考慮。所以這麽勸阻是激發矛盾,因為你隻考慮自己(老公的收入是我家和我婆家的唯一支撐。 見於此,我更是希望老公能少走動,多保重。)
你要勸阻不是說這件事對我有什麽不好,而是說這件事這麽做對你兒子有什麽不好。
我不知道你們那裏的規矩,但是我知道的,現代提親是男朋友去找老丈人,最多男朋友帶著父母去提親,不信的花你去中文網上搜一下,都是“男方”去提親,最多帶一個長輩。長輩不是必須的,男方(未婚夫)是必須去的。
你的案件似乎並不成立。因為你的兒子沒有故意或者疏忽傷害你老公。讓你老公去提親,不是老婆讓老公去倒垃圾或者搬東西,一般人不能預見普通出行會發生意外。
另外,你兒子並不控製你老公出行的選擇。如果你兒子說你老公必須坐飛機,或者必須做高鐵,或者你兒子給他爸買好票讓他爸坐,結果飛機火車上出事,那麽還有一丁點道理。但是除了飛機高鐵,他爸在城市裏麵出行,出了事情,很難找到你兒子的頭上。
最後,你兒子讓你老公去提親,和你讓你老公回國,有什麽區別?難道你老公在國際航班上出了事,你兒子能找你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