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為舉報她, 你被她報複的話, 你可以收集證據, 有一條規定叫anti-retaliation , 再向HR report被報複的facts。 照理說, 你可以聯合單位的其他人大家一起舉報那個Bully你的施暴者。
英語有口音不礙事, 關鍵是英語寫作和思維方式要用事實聯係法規和條例。 另外就是HR處理問題的人要decent ,當然人的因素不是你可以控製的。 但是, 你可以抓住施暴者犯的一條最主要的” 違規“ 再聯合別的被 ” 壞人“ 欺負的同事一起聯名投訴。哲學上有一個說法: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從大的picture來 預測鬥爭的結果( 這個結果是關於你的生活質量的結果) 和方向。 細節決定成敗, 收集證據是最主要的。廢話多多曾經發過關於在職場, 雇員告雇主的科普的帖子。
在你發起鬥爭的開始的時候, 你最好預想一下可能的結果是什麽。 根據可能的結果再來決定你鬥不鬥,以及如何鬥的一些細節。孫子兵法的36 計, 走為上計。 在你努力爭取後, 仍然得不到你想要的結果, 那就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