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 report 年齡歧視問題 與你被雷之間,非常難建立一個直接的因果關係。(除非整個公司就裁你一個人),特別是,除非僱主腦子有問題,為了報復你的抱怨,然後雷你,這是標準的職場自殺,任何有腦子的人事主管,都不應該會同意這樣做。
(B) 你可以向當地的政府勞工機構,提出申訴,對方依法必須調查,(同時,一般的情況,政府的˙立場會站在你這邊),最終,如果市證明你所言有據,就是勒令公司必須,對你官復原職,但是這個程序,一走就可能一兩年,你到時候,是回去還是不回去?
最多,如檸檬老大所說,賠償你這段時間的工資,你可以去查一下鞏小夏的故事,她當初與美國之音中間的爭鬥,最終是贏得案件,但是索賠的欠薪還不夠付律師費,所以,你現在的想法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