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有權這麽做嗎?我該如何應對

本帖於 2023-03-15 20:41:2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Diana-Sun 編輯

叔叔早年來美,現在95歲,一直獨居紐約。有輕微老年癡呆。前兩年我被告知他被送到nursing home。去看望他時,發現他A銀行statement提示 一直被人取走錢,始於送去nursing home前後。前後共10萬。手法似銀行內部人員作案。

我先後采取如下措施

1把叔叔接來同住

2. 把我變成叔叔的POA

3. 把我的名字加到叔叔的賬戶變成joint account

4. 警察局報案

5. 聯係district attorney

6. 聯係A銀行CEO辦公室

7. 聯係congressman

最近district attorney辦公室聯係我說嫌疑人鎖定,正在獲取更多證據以開庭定罪。戲劇化的是不久後,APS也聯係了我來上門調查是否虐待老人,幾乎同時A銀行凍結我的個人賬戶和我和叔叔的聯合賬戶。APS上門時告知是A銀行舉報的。A銀行給出凍結賬戶的理由是懷疑我偷老人的錢。懷疑我轉移現金謀求medicare benifits 因為我一直從聯合賬戶取現金用來支付老人保姆的費用。有時給老人買衣服,iPad等的錢也從從他的賬戶轉到 我的賬戶上。

請問銀行這麽做是否有法律依據,凍結是否有限期。哪種途徑是能快捷高效的解決問題。

所有跟帖: 

銀行有法律義務調查顧客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檸檬椰子汁 的博客首頁 (1029 bytes) () 03/16/2023 postreply 04:43:43

+1 不要想當然處理任何事情 美帝法律繁瑣 這就是為什麽需要大量律師 -wawa123- 給 wawa12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7/2023 postreply 20:03:04

銀行好像對老人特別照顧,就怕老人被人騙錢,不知道是什麽原因? -未知- 給 未知 發送悄悄話 未知 的博客首頁 (305 bytes) () 03/20/2023 postreply 14: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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