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quest to Order 是向法院申請,和出警的警察沒有很大關係。

出警警察當時看情況,如果沒有危險就撤了。

樓主第二天向法院申請Request for Restraining Order。樓主丈夫用FL-320回應。

如果法院批了Restraining order,樓主丈夫需要搬走。不搬走的話,樓主叫警察,可以以違反Restraining order的理由逮捕樓主丈夫。

當然這裏麵哪個人或者哪個警察一衝動,就會鬧出人命來。所以建議還是不要這樣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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