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既然已經拆了牆,砍樹也不是不可能,隻是對方要確定,砍的時候不會砸壞你的房屋。
同時,你實際知道,這牆與大部份的樹不是在你的地界之內,對方也有正當的原因要開發,所以必須整地,特別是對方一定也已經與你溝通過,你認為有任何的法官會同意您可以無償占用嗎? 這麼說,如果對方的公寓的停車場要在你家的庭院中開一個出口,說過去 XX 年,你的鄰居都是走這條小路的,你會欣喜若狂的同意嗎? 特別是你的所謂隱私權的問題,根本與現在的情況無關,真正的問題是當初提案要開發時,誰準許他們可以建公寓的? 地目的變更與建築許可的發出才是重要的問題,那個才是你應該要 fight 的。
房地產的問題,其實水是很深的,你最好找專業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