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ing就是和當事人有關的人,比如chang家的親戚或者應有的繼承人。或者Vicky change死去受到損失的親戚(包括loss of consortium,失去親友的損失)。如果你們這些人裏麵不是chang家的親戚根本沒有可能的繼承權,或者不是Vicky Chang的親戚,那麽你們沒有standing去告民事糾紛。
如果Chang老太太還沒有去世,任何人都可以去申請作為她一個失憶老人的監護人,然後代表老人去告劉清華。但是你們無關的人,也比不過劉清華是她兒子的第二任妻子作為監護人妥帖,所以任何人去申請當監護人,劉清華就會來應訴,說她一直在贍養老人,應該她當監護人。這樣,就有了一個爭奪監護人的訴訟,這個時候,你們可以把證據都交出來讓法官看,這樣法官可能(可能性多少不知道)把老太太判給你們贍養。那麽你們下一步,就是可以代理老太太請律師找劉清華討債。具體要得回來與否,天知道。這裏麵花費也是不少的。
至於刑事公訴,Vicky Chang自殺和劉清華沒有直接聯係。因為偷男人甚至吵架一般不直接導致自殺。偷竊老太太的錢的問題麽,可以去找DA談,但是DA起訴與否,天知道。六萬元的糾紛,加上不講英語的證據障礙,不知道DA有沒有功夫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