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離婚付孩子撫養費的事

朋友兩口子已經移民加拿大,丈夫離過婚並有一小孩歸前妻撫養(也在加拿大),一年多以前朋友的丈夫沒有工作,每月隻有丈夫發給的失業補助金(我不知道叫什麽來著),所以按規定每月付小孩的撫養費隻是幾百加元,一年前他在美國找到了工作而且年薪不少,但現在他一直沒有改變撫養費的數額,我想問的問題是:1.這樣做是不是違法? 2.應該怎樣處理這樣的事情?

所有跟帖: 

可以向法院申請modification -純屬意外- 給 純屬意外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7/2005 postreply 16:46:0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