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參加了第二次現場會議,從晚上7:30-10:49,唉,一言難盡

到最後市長讓大家都走了,然後她們很快的搞了一個pre-voted,我們還是第二天才知道結果的。雖然昨天晚上我們小區有許多speakers,也提供了許多證據,但是議員根本不采納,我們也有800多人的簽名的請願,好像都不管用,那有什麽公平可言啊,都是一言堂政府說了算,我們也找過幾個議員,他們明確表示不和政府對著幹。不知道1.23做好最壞結果的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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