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的猜想是這個"群主"與這個當事人"Y",應該都是同一個詐騙集團中的一員,而那些所謂的"用戶"有可能就是"托"....,
之所以要你匯錢到中國,就是因為中美之間沒有正式的民事司法互助的約定,所以就算是有美方司法介入,這錢最終恐怕也拿不回來。事實上,如果老貓猜想的不錯,過一些時間,應該會有"好心人"出頭,願意幫忙將錢要回,但是您必須付一些"車馬費".....(如果真的發生了,希望您能聰明一些,不要上當。)
您的問題,簡答如下
1)發手機信息,說我想投,是不是legally binding? Y 說這就是約定,我看到有說如果金額大於500美金,應該是written agreement.
這種情況,如果真的是一個合法投資,確實有爭議,但是問題在於,對方並沒有同意,您所謂的"投資"可以全額退款,特別是如果您本人;在匯款之前,沒有要求一個正式的書麵合約,那麼就不能事後再要求對方一定要給予您。
2) 我家在州A,目前我在州B住一段時間,不是州B的居民,我可以在州B的民事法庭起訴嗎?
如果您要走民事訴訟,除非當事人在 B 州,否則,這個案件必須在對方所在的州提出。
3)還沒有查到Y的地址,隻知道他的工作單位,有Y的電郵地址,法庭可以發送通知到Y的電子郵箱嗎?
No. 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件必須送交到被告所在的 physical 住址,同時有對方簽收的記錄,同時送交這個文件的責任在您,不是法院,一般的情況,如果是跨州,您可以付費要求當地專業的公司幫助您遞交文件,但是一般會有一些難度。
樓主 post 備份。
是在一個交易群認識了這個人,簡稱他Y,Y有一套軟件來分析市場,也的確可以給出一些有用的交易信息等。我很心動,就聯係Y。Y說這個軟件可以商業化,最開始Y提到過投資這個軟件的事情,回來在聯係他說我要出錢隻能算作使用費,不能作為投資,否則他有管理上的難題,我也接受了,因為覺得他能提供的信息很有用。
但是我要說我一直很猶豫,因為這筆花費是5萬美金,很貴。我告訴他我願意投5萬,這裏我說投資是指這筆錢是我的一個投資,換來他的市場分析,不是投資他的軟件。他不能直接接受我的匯款,讓我匯過他國內的家人,我匯了一萬多美金,這個時候我告訴他這件事情我要再考慮,因為實在太貴了。過了一個多月後,我再聯係他,告訴他我不想繼續了,他說他買了新電腦,不能退錢了。
我想我有退出的自由,我們沒有簽署合同,隻是在SKYPE裏我告訴他我想投。其二,他有其他人使用他的分析,他們參加的早,他購買新電腦,不是隻為了我,是為了他所有的夥伴,為了他的business, 我有手機截圖證明他提到他的其他夥伴。
他說不退錢後,要求直接上法庭。我聯係那個交易群的群主,想了解一下他的個人信息,也告訴群主整個事情。群主後來告訴我,他們勸Y還錢,Y態度有所軟化。這件事情後來也有了傳言,Y說很誇大,損害了他的名譽。Y已經和群主鬧翻,還試圖起訴群主。Y讓我幫我平息那些誇大的傳言,我告訴他我可以公開講我和他會處理好這件事,這樣會對他有好處,他說之後可以還錢,還要我發郵件給他,告訴他我可以接受匯款的中國賬號。
三天前再和Y討論,他又改口了,說錢沒有進他的賬戶,要求這件事情以後隻能通過律師。我懷疑他或者想通過律師討價還價,或者想這樣拖著我。我現在想上小額法庭起訴。
我有幾個問題,請大家建議。
1)發手機信息,說我想投,是不是legally binding? Y 說這就是約定,我看到有說如果金額大於500美金,應該是written agreement.
2) 我家在州A,目前我在州B住一段時間,不是州B的居民,我可以在州B的民事法庭起訴嗎?
3)還沒有查到Y的地址,隻知道他的工作單位,有Y的電郵地址,法庭可以發送通知到Y的電子郵箱嗎?
P.S 請手下留情,不要轉發,我不想事態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