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由一些從商的業主出。今天 tribunal 開會,我們還是沒有聽證日期。
加拿大有法律援助機構,環境法有兩個比較大的,不太容易獲得免費的幫助,因為需要幫助的人太多,環境汙染的受害人也都是貧窮的弱勢民眾,我得到的是免費 advice,他們幫了一個大忙就是指出一些法律條款可以用在我們的案子裏。
說到離你們很近的地方有監獄,又在你們那兒建,我們也有同樣的問題,離我們這裏八分鍾路程的地方,早在環保法出台前,大概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就有一家瀝青廠,政府說為了離 downtown 近,瀝青不會冷掉等等,必須在我們這裏建不成理由,八分鍾的時間,隻有八分鍾,要建也該在其他地方建。那家瀝青廠也是周邊民眾意見很大,不過它確實是曆史遺留問題, 當時它建的時候沒有法律禁止。我們這裏這家是法律明確禁止的,而且還是全省唯一一家和公眾零距離的,確實沒有距離,因為它的場地太小,它的車輛都必須停在馬路上,這個也造成交通堵塞。
你們要想想都有什麽理由可以用,有什麽法規條款,可以問問法律專業的人,上網看案例,哪怕是新聞報道。我就是 Google, 發現渥太華附近一個小地方的人反對在他們那兒建瀝青廠,然後從他們那裏學到了安省的土地使用指南,裏麵關於瀝青廠的最小間隔距離是 300 米。這個也很有力。直接打臉省環保局,不過他們不要臉,裝聾作啞的。
總之就是利用機會,不管是 public consultation, 或者 petition, 或者法律程序,表達自己的意見。
要有心理準備,政府可能聽也可能不聽,案例有成功的也有失敗的,另外也有可能拖的時間不短,渥太華附近那個小地方折騰了九年,贏了,但是民眾都太累了,他們是自己湊錢請的律師出麵,在 tribunal 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