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Listing上的房子總living麵積把unfinished地下室也包括進去了,早知道這樣,我都不同意這個買價

地下室部分完成了,我當時以為總麵積就隻含了完成的部分,那麽地上2層每層的麵積都有1000尺,結果其實地上就隻有800每層。如果知道這樣,我就不會同意這個買價的。

想著學校快開學了,我們為了盡快close,所以免了屋檢,結果我們清的metlife的律師硬給拖了一周還多,不過即使這樣,close日期還是維持原樣。這樣我們自己搬起石頭砸自己腳了。然後appraisal要10天給報告。所以昨天我們拿到一看,公開記錄其實都沒算整個地下室,那就少8百多,如果算完成的,也是多算了204尺的未完成部分。

本來以為單位每月付的metlife律師至少可以幫我們發郵件給對方代理和律師,告知我們知道這個事,結果我們的律師說他不管這事,他就不肯代表我們發郵件。說超過這個Metlife legal的服務範圍,他隻是看看p&s而已。

然後lender也在我問了我想退出,我們是否還沒簽loan commitment,結果lender立馬發過來了,我反而提醒他了。

那看來我還得重新雇個律師。我自己昨天發給listing agent和他們的律師說我知道了這個麵積不對,感覺我做啥事都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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