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拿到綠卡。
當時B1簽證合法入境,在簽證有效期內和綠卡丈夫結婚就開始申請綠卡,趕在了245I法令前。不是說2001年4月30號前入境美國的人可合法轉換身份嗎?綠卡130一直是pending.我除了讀書沒有去工作。老公成為公民後我申請485後已經拿到正式綠卡,因為結婚5年了。
但是聽說預期居留多少天會受到什麽什麽時間限製不許入境的懲罰。請問,我現在已經拿到綠卡的情況,還會有這懲罰的限製嗎?
有沒有人知道的?
請教stp和各位熱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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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回去吧,一定會順利返回美國的。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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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05 postreply
07: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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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法居士,歡迎法居士回來,好久沒見啦
-多謝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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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05 postreply
07: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