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買了一個community的幾個apartment, 租出去了。這個community有一個management office, 什麽事都得經過他們。四年前換了一個management company, 不僅不停漲management 費, 如果新租客入住,還收$400 move in/out 費。每年還加了trash assessment fee, snow assessment fee, 都是4,500.
這些都還能接受。2020 年初的時候突然收到律師函,collection letter, 說我欠費$1100. 打電話去問, 說是我有3個月的 management 費沒交。我去問, 告訴他們我每月autopay, 不可能沒交, 讓他們仔細查, 他們找到了其中的一張check, 另外的沒找到。我的賬號隻能查到他們那天提取了錢, 我打印出來,清清楚楚寫著這個management office 某日提了錢。但他們不承認,非要看到 check。 我去銀行搞到check。他們終於承認我付了。 但這之後的倆年他們一直沒有去掉這三個月的balance,我一直打電話,一直發Email, 錢還是沒從balance減掉。去年年底又加了$600attorney 費 和 $150 collection費。問題是我一直沒有收到律師函或者collection letter。一個月前聯係了律師,律師幫我發了函, 要求他們去掉balance,他們也一直沒理, 每月charge late fee. 現在已經累計到$2000+.
因為數額不是很大,值得告他們嗎?如果告了,會勝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