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美國人都是用法律保護自己。私立學校定金交了又反悔的家長多了去了,曆年肯定都有,他們收定金的時候肯定讓家長簽了什麽合同。說了你這個錢交了,我們給你預留位子,你不來定金不能退,簽字畫押。你去哪裏打官司?到美國來打嗎?
第二,從經濟上來說,學校收了定金就給你預留了位子。你以後不來了,學校去哪裏找學生?別的學生都早就決定去別的學校了,有可能學校這個空位子就補不上了。難道學校扣你的定金作為賠償不合理嗎?
第三,我們作為消費者,一般來說是搞不過商家或者機構的。因為不管是家具店還是私立學校,你這點事情, 訂了貨又要退, 對他們來說太常見了,他們肯定有內部的對策,不管是合同也好還是什麽,他們準備的充分,像你這樣消費者臨時抱佛腳,或者是事情弄到這個地步才來問,基本上是翻不了盤的。你可能會想讓對方退一半錢也不錯,我再說一遍,這點事情他們太常見了,他們的內部政策就是不退,一半也不會退,因為法律上他們知道自己是占理的。
所以教訓就是以後做事情,一個是要沉穩不要輕易落腳然後反悔,另一個就是做了事情了就要擔當,不要占了便宜(讓第一個學校留位子)又要不花錢(把押金退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