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親把孩子忘在車上熱死了,雖然是疏忽,也會被判很重的罪。但懷孕後飲酒,吸毒傷害“胚胎、孩子”就無法可依(也許有法?),不受製裁,似乎很不應該。
對不起,真的不是!我本人是有條件讚成墮胎的。但對於法律上如何界定未出生的孩子之權利感覺很含糊。
所有跟帖:
• 對不起,哲學問題沒有明確答案,恕不奉陪。 -檸檬椰子汁- ♂ (0 bytes) () 06/30/2022 postreply 09:44:10
• 對不起,找到幾個案例 -檸檬椰子汁- ♂ (1183 bytes) () 06/30/2022 postreply 14:57:05
• 謝謝!我可以理解為:侵犯”胎兒權利“有可能被起訴,也有可能被判無罪。也是個灰色地帶。 -零不是數- ♂ (0 bytes) () 06/30/2022 postreply 15:19:13
• 任何嫌犯都有可能被起訴,有可能被判無罪。關鍵是能夠被起訴就已經有威懾力。 -檸檬椰子汁- ♂ (0 bytes) () 06/30/2022 postreply 15: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