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呼籲這裏的仁人誌士不要給這對小夫妻出“離與不離”的主意。

居士昨晚已說過,這對小夫妻當前要做的事情是去看心理醫生,看看心理專家怎麽說。

居士此生已受理過一百多個離婚案子,經驗告訴居士,夫妻倆人的事情,旁人是幫不上忙的,有時會越幫越“忙”,結果往往是起反作用。由此,居士呼籲這裏的仁人誌士不要給他們出“離與不離”的主意,離與不離當有他們(當事人)自己來作決定,本來就是他們倆人的事情,清官也難斷家務事。都已是成人了,自己作出的行為決定,應當有行為人自己來承擔責任後果。

男生現在是處於“心理激情抑製”狀態,現在最需要的是冷靜下來,看一下心理醫生,作一段周期的心理輔導,認真準備當前身上的官司,過一個階段來作決定也不遲。尤其是當前身上的官司,家庭暴力傾向的事實沒有對方的合作是很難推翻的。在美國,雖然刑法各州不同,但對事實清楚的家庭暴力傾向的認定是一致的,一旦經法院認定,其懲罰也是很嚴重的,其結果會跟蹤一輩子,外國人弄不好還會被驅逐出境。

居士綜觀了男生和女生在本壇的敘述,居士認為,男生所主張的所謂“證據”,基於對方敘述和對方的對方的敘述(電子郵件等),在法理上最多也隻能認定為間接證據,到現在為止,居士還沒有看到有力確鑿的直接證據。美國法院對證據的認定,傾向的是“毫無懷疑性”,證據需要證據鏈來相互佐證。所以,該男生主張的所謂“證據”,法院是很難認定的。

女生現在比較理智一些,但建議也需要去作婚姻心理的輔導。居士建議女生現在應當選擇沉默,反思一下整個事件的自身行為,導致該婚姻危機的原因在哪裏?今後如何來承擔這個婚姻危機事實的結果和責任?

最後,居士認為,男生現在如果選擇離婚,除雙方協議離婚以外,選擇法院訴訟離婚,由於男生身上現有官司,而這個官司的結論一定會影響該離婚案,因為家庭暴力傾向事實直接導致婚姻破裂的,法院必定會注意和考量,其結果一定對男生不利。對女生來說,未必一定會失去在美國的身分,這就需要看“家庭暴力傾向”案的結果,美國法院是保護女權的。對於這個問題,居士暫不作解釋,因為現在還不是時候,看事態的發展,有必要時居士下回分解並提供類似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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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有理。 -漢代蜜瓜- 給 漢代蜜瓜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4/2005 postreply 11:15:54

靠,大不了回國,回國也要離 -不要嫁娶單親家庭孩子- 給 不要嫁娶單親家庭孩子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4/2005 postreply 11:16:48

站著說話不腰痛。有這勇氣,還要在這裏發帖子問來問去? -漢代蜜瓜- 給 漢代蜜瓜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4/2005 postreply 11: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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