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除非你的工作單位有工會,你可以要求工會介入來幫助米,否則因為你所在的州是採用 at-will employment 的州,也就是說除了一些特定的原因,你的僱主可以隨時開除你, as long as 對方能夠有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這包括了過去或是未來與你的經理在辦公室中起充突,或是不聽從對方(代理主要)在工作上的指示....所以,如果你的經理休假回來之後,支持代理主管所做的決定,那麼你沒有話說。特別是你的代理主管已經告訴你,你不是 shift leader,你如果還堅持要做一些不屬於您權責的事.... 那麼當你是直接挑戰對方的權限時,你就已經在你自己的棺材上自行打上最後一個釘子。

在職場中,幾乎沒有一個新主管可以接受手下的"老員工"挑戰他的職權,特別是當他是代理主管,如果不有所表現,你認為他要如何向他的上司交代? 同時,從常識上來說,沒有一個代理主管會在代班時,完全無理由的要求人事開除一個人,因為這是同樣的問題,等部門主管回來時,他要如何交代?   你的求助帖中沒有說明,事件真正發生時,你們的對話到底是什麼? (老貓估計,對方既然已經找到 HR,那麼應該有完全的書麵記錄,同時應該不是如您這麼輕鬆一筆帶過,包括了你們之間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至於後續會發生什麼事,這是老貓的預測

上上籤是你的主管回來之後,就當沒有發生這件事,冷處理,你們的日子照常過. 你大概還有 3 到 6 個月 的時間,然後,對方找理由將您裁員,你拿一筆錢走人。

中籤是,主管抓你去罵一頓,然後書麵記錄對你的懲處,有可能停職一兩週,也有可能正式書麵懲戒...這是給對方一個交待,然後就看你的主管最終心中要留下誰,你大概還有 1 到 3 個月 的時間,你的主管可能把你調到一個你痛恨的 shift ,逼你走人,或是日後找一個更明確的原因,直接開除你。

下下籤,你的主管回來之後,給予你們倆一個正式的會議,讓你們雙方對質,然後宣佈支持對方的決定,通知 HR 讓你走人 。(如果老貓是你的主管,這是老貓會做的,因為如果不這樣做,代表他不支持他挑選的代理主管,那麼日後,他在你的部門,基本上威信全毀)。

總之,上麵三種情況,重點是,要看 HR 最終是支持誰,很不幸,看到 HR 對你電郵的回應,老貓的憂慮是,人家根本不想碰這個麻煩,所以甩鍋給予你的主管,反正最終是她說了算。 

朋友,你的情況,真正希望老貓的預估是錯的,(老貓真心希望), 否則,真真正正非常不妙。特別是,如果這個代理主管有完整的書麵記錄,那麼你基本上沒有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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