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波士頓。晚上6點多鍾, 停車在一個街旁。路邊有一個sign,sign上邊指示: 路上段是no parking, 但是這段路停滿了車子。sign下邊有個殘疾人標記,表明這個sign下麵車位應該是殘疾人停車位,我在殘疾人停車位後麵停車, 路上白色框上沒有殘疾人停車的輪椅標記。一個小時後回來,有個ticket 在我車上。
我的問題,我能否dispute我的罰單: 雖說路一段有no parking sign, 但是也沒有車子有ticket, 我這段路上也沒有殘疾人停車的輪椅標記。 晚上6點已過。 外地車子, 人已經回到本州。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