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看你過去的帖,是否與"自殺"的問題有關係... 如果答覆是肯定的
那麼,這個問題的答覆是,如果當事人沒有遺囑,那麼就必須進入,遺囑認證的程序,那麼一切與當事人有關的親屬都可能會獲得繼承權,當然在大部份的情況配偶有優先繼承權,但是取決於各州州法,配偶不一定可以分配到全部財產。同時這個程序所需要的時間會相對非常耗時
不過,您的情況,如果相關的動產與不動產為夫妻聯名,那麼這個部份,配偶應該有全部的控製權
至於沒有聯名的部份,那就需要經過認證的程序來處理。
所以,如果你真的活不下去的話,請務必在自殺前留下遺囑,以避免您身故之後,給予家人不必要的痛苦與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