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了,和前夫關係不好。他有孩子出生證原件,他不肯給我。
孩子和我長期居住,我和前夫在不同的省。但是前夫當年也不肯放棄監護權,所以是聯合監護。
之前要他聯合簽字文件,幫孩子辦護照,他不肯。
我去年孩子暑假去他家玩的時候,希望他辦理孩子美國護照,他也拒絕了。
孩子現在16歲,我可以單方麵簽字,但是這個文件沒有,前夫隻肯發影印件。美國政府不認。
現在問題是,孩子國內戶口本也在他國內家,他也未必肯讓我哥去拿了做英文公證。
我不知道有什麽辦法可以解決。
孩子有綠卡,中國護照也過期了,不知道現在紐約領事館,辦不辦中國護照。
1, 如果打官司要這個文件,不知道一年兩年能不能下來。 還有異地官司的問題,我在東北,他在加州。
2, 如果等孩子18歲自己申請入籍,他有綠卡,應該不需要這個文件了吧?
求教,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