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就是合約,如果有任何疑問,簽約之前一定要問清楚,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將答覆寫入合約。
所以一切問題,依據合約來寫,現在的問題是要如何處理,你一個是認栽,付錢走人,或是找對方的高層,軟求 !
如果,選擇一走了之,也行,那麼你的信用紀錄就不要再問了,同時,良心說,對方真的要追債,有的是方式,記住,你不是第一個發生這種情況的租客。 然而,老貓會問你這個問題,是有原因的,因為大部份的租用法規,對於一些特別的情況有條文保護,如軍職調動,重大天災.....如果你是換工作,或是換學校,如果是大的租屋公司,有可能可以拿到一個豁免,如果對方在你要去的地方也有產業,你可以搬遷到對方另外一個產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