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死、要活,最終的決定權在當事人本身。如果生命的品質已經到了不能忍受的情況,要如何走下去,必須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如果,當事人還在擔心,選擇自殺後,會對家中造成任何"麻煩",那麼,容老貓很粗魯的說,這人根本還沒有決定好是否要自行解決。因為真正要死,就不需要管太多,最多就是生前將遺囑準備好,將財產的分配與身後事的安排交待清楚,免除家人因為意見不合造成任何爭議。
如果,是當事人的家人在擔心,選擇自殺後,會對家中造成任何"不好的影響",那麼,容老貓說,這是非常自私的想法,因為不關切家人的感受而是擔心事後是否有任何不好的影響,這是非常非常的冷血 ....
這事,良心說,不需要網上任何的意見,因為不論我們說什麼,都是不關痛癢,真正的問題是,當事人與家屬需要開誠佈公的認真討論,所有的可能選擇,然後讓當事人自己決定,因為隻有家屬能瞭解與完全支持當事人的任何決定,對於當事人才是真正的安慰與幫助。
良心說,建議您與當事人一起看看這個資料,老貓希望你們最終可以做出一個讓當事人與家屬都能夠得到安慰的決定。
後記,兩年前,老貓真正經過你們所經歷的事,在人生最後的六個月,看到家人受病痛的苦又無法減少當事人肉體的痛苦與精神上的恐懼,對於家屬與當事人那真正是一種煎熬,所以老貓隻能希望,不論最終你們做出任何的決定,日後絕對不要有任何懷疑與後悔,因為最終要走下去的是家人,所以讓當事人能夠走得心安,讓家屬能夠在日後走出陰影,這是最最重要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