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中斷租房合同

我去年9月搬到現在的地方,當時租房特難,房東讓簽了兩年合同。付了一個月的押金,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房租。這兩個印度房東,有一個特別沒水平。原來經常打了電話就要過來。後來我給他指出合同上有24小時通知。他還過來按門鈴,我再次告訴他,他說看看我是不是在家。當然每次過來都是我說房子有些問題 需要解決。但是他也不能啥時想來就來吧。我們三個人有個短信組,我告訴他們有事放到組裏,這個烙印老是單發給我。我覺得特別不舒服。最近天冷,他們的前門漏風,我讓他們加個storm door, 他們讓我出錢。我不出,我說隻要你們把漏風的問題解決了即可。新冠這麽厲害,他們還要入室作routine 檢查。我讓他們先做了新冠測試。他們就此就說前門的事不管了。我說前門加封條大部分時間都開著門做,而且局限在前門,我離那裏遠遠的即可,盡管這個房子各方麵都很好,我也不想住了,如何說、他們才能不扣我的錢。用找律師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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