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壇的專業人士請教個問題。絕對不會刪帖:自己幹的蠢事需要留下記號,省得以後再幹:-(
我在Facebook Marketplace 賣以前的不再戴的一個鉑金鑽戒。一個買家說出原價$600的基礎上再加 $100,因為需要我給他寄到Montreal(我在多倫多)。而且一定要用Purolator 這個公司,而且要今天寄出。我是有點奇怪為啥要多給那麽多錢郵寄。不過他說立刻e-transfer錢給我的email. 我想錢到了,寄就寄吧。
我看到手機上顯示”$700 has been automatically deposited to your account”. 因為著急Purolator馬上關門了就急急忙忙開車去寄。然後把tracking number 都告訴他了。我要求signature required. 他說不用。但我已經付了就沒法改了。我當時應該想想為什麽的。
開車回家的路上進來一個email, 說$700 was held in process, 我需要再給他寄 $500才能lift the ban. 然後他會把$1200都打給我。這一看就是scam了。自己看前麵說收到$700 email 存到一個我根本沒用過的銀行裏,而且我的掃毒軟件也給出警告。我當時居然沒看見!
我立刻給Purolator公司打電話,因為門店已經關門了。電話裏的customer representative 說put in a request to stop and return to sender. 但是要1-2天才能見效,而我寄出的鉑金鑽戒周二就到了。
我也報了警。但估計沒用。
他還不斷給我打電話發信,敦促我再給他寄500塊錢。我想嚇嚇他,讓他不敢拿包裹。我今天message him “I have reported your name and your address to your local police station. You will be arrested the moment you accept my package.” 因為不知道那個Purolator能不能截下包裹,也不知道signature required有用嗎?
不知各位還有什麽好辦法?損失幾百塊錢對我沒啥,但要給這樣的人個教訓。被別人騙還是挺難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