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世界,你得私有財產你想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登記隻是為了避免逃稅或用於犯罪。在中國,你的錢不完全是你的錢,你的用途得“國家”審批。
美國贈予涉及贈予人(出錢的人)和受贈人。在贈予過程中,主要的報稅責任在出錢的人。贈送給一個超過15000就要報稅務局,然後贈予的金額會累計,到了一個很大的數,就要交稅了。這個額度老是在變,現在大概是一千來萬美金。這個稅是贈予方交的,收錢的人不交。
因為你媽媽在外國(中國),她不是美國的納稅人,美國稅務局管不著她。但是中國外匯管理局能管她。現在中國不允許國內居民私自在外麵買保險、買房產、投資公司等等(需要事先批準,沒有關係的一般居民別指望能被批準),而出國旅遊、子孫留學等消費是允許的。外匯管理局有允許和禁止用外匯的清單。
5萬美金是換匯的限額,不是可以匯款的限額。你媽媽就算已經換好了美金,事由不對也不能匯出來。
美國人接收外國人的贈予,一年超過10萬要匯報,但是不用交稅。
進入美國,帶多少錢都可以,不交稅,但是超過1萬要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