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一個court,4個Single Family House圍成一個U型。我發現在裏麵的一家,不知什麽時候在二樓的窗外裝了一個攝像頭,俯視整個court,我在餐廳裏,通過窗戶能看到攝像頭對著我們,感覺很不舒服。如果我開著窗,家裏的事都給它記錄了。我們每天進出、取信、收快遞,都不記錄了,感覺隱私受到侵犯。
在加州,對這種事情有怎樣的法律侵害。在找她談之前,我像知道多一些依據。另外兩家人也在它的視角範圍,隻不過沒有像我家這樣正對著。
如果她不拆,我除了向法院起訴還有其它什麽渠道? (裝攝像頭這家的婦女,經常惹鄰居,大家都煩她,估計跟她說什麽,都會反彈,而且會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