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一個所謂投資專家的中國人忽悠買了一個小投資公司的PE. 當時忽悠這個公司能上市,因為他們就是幫別的公司做上市的。而且已經做成功了2家了。大概率1年半後能上市。合同寫著如果上市不了,什麽本金都是as soon as possible的還, 錢不還完不發獎金什麽的。 中國人一個勁忽悠,公司有錢馬上就還。結果就是悲劇了。公司沒IPO,25% preferred share 變成債務,利息超級低P-1%的5年的合同。剩下75% class B股啥也不給就當股東了。今年年初,這個公司搞了他們下麵的一個公司IPO,轉換了一部分preferred share 變成這個新上市公司的股份。0.6 一股成本。結果他們秘書周日晚上才發給我 Direct Registration System (DRS)。周一就是IPO。我把這個DRS存到我的券商就花了10工作日。當天IPO 0.9, 我存進去能賣的時候已經 0.4了。問了CEO說為什麽最後一天才發,他說他們很忙什麽的,已經最快的。而且也不知道什麽DSR要存10工作日。說可以等股票漲什麽的。 我當時就感覺給騙了。現在已經跌到了 0.29. 我就想知道他們這個公司這麽做是否違法。股東是否有權利在IPO之前,讓公司至少提前10個公司日把DRS 準備好。
今天收到他們的Q2 report。 差的不得了。 Class B 股從成本也跌到了有19%。現在想想自己就是一個sb。 那個中國人還說自己投了。我還真相信了。關鍵不光忽悠了我一個,還忽悠了好幾個中國人。為什麽在國外騙國人的總是國人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