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的問題,回答完畢。失業金不是救濟。
畫蛇添足地澄清一下綠卡領救濟的問題(medicaid,food stamp,section 8)。綠卡者可以拿救濟,但是當初擔保綠卡的人(工作綠卡是前公司,親屬綠卡是那個美國公民)理論上要賠償救濟頒發部門(基本上是州政府)。但是有文章說這麽多年沒有一個案例說州政府追究擔保人的責任的案例。
至於說以後川普如果連任,怎麽給綠卡持有者找麻煩,不好預測。我建議不到萬不得已綠卡持有者不要去領救濟。要去領,也要分輕重,可能medicaid是最先,再往後看自己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