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香港警方通知,在香港凍結了一個洗錢賬戶,其中的資金源頭來自多個網絡詐騙的受害者,這些資金隻是所有被詐騙資金的一部分而已, 告知我(作為受害者之一)可以通過香港民事索償方式取回資金,否則超過一定期限,資金可能會被收歸香港政府。警方並沒有提供很多細節,甚至沒有說明這些資金來自多少受害者。當然有案件號碼,被凍結的資金總額。
案情其實很簡單,證據也很充足;我人在美國,上網查了一下,香港律師按小時收費很貴啊,也不夠資格獲取免費的香港法律援助。
請問,我可以如何采取簡單的民事訴訟方式在香港取回被騙資金?到哪裏可以找到香港代理來操作這個索償過程?
律師,費用太高。目前又正直世界新冠疫情爆發,到處是旅行禁令。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