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回家可以寫中文了.
沒多少錢,deposit $750,那個apt一直有煤氣味,跟landlord說了好久,一直沒修好,他堅持沒有漏氣,但是也沒有聯係GAS公司,後來我就搬出去了,本想啞吧吃荒涼就算了,結果他以為我就不回來了,把我留下的東西搬出去了,又準備組給別人.
主要是太可氣了.這個月的房租我還是交了.我私下想我挺站理的,LEASE什麽的都留著呢.
但是如果lawyer fee高於$750,就沒有經濟必要了.萬一書了,就更賠了.
而且工作忙,花不起太多時間,我不是鑽牛角尖的人,就當丟了吧.但是我很想了解一下怎麽處理這種事在美國.
我在chicago.
謝謝一切信息,一起case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