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有兩個孩子的話,隻能協商。
我媽就我一個孩子,沒啥好說的,好的壞的都是我的,養老也歸我管。
我婆家是兄弟倆。小叔子經濟條件不太好,所以公公過世後,婆婆把錢都給了小叔子在北京買房。
小叔子也算是一個"拎得清"的人,婆婆現在日常起居都是小叔子操心。吃藥去醫院都是他在跑。
我們兩家協商好,就是以後婆婆大筆醫療支出我們兩家一人一半,其餘的小叔子去管。相安無事。
從我的角度來看,隻要老人不作妖不鬧事,都算是好老人了。
至於子女,那就多拿多出的原則就可以了。啥好事都是自己的不可能。
我們幾年才回去一次,照顧婆婆不過是空談。我和婆婆關係也很一般,過來一起住也不太願意。
所以還是奉勸樓主,想開點,如果父母真把財產給你了,然後提出養老要求,比如住你那裏,或者經常起矛盾,也挺鬧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