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預防“我先死,老公找年輕老婆吧家產都騙過去”呢?立遺囑的話,可以說自己這部分房子

歸孩子,但老公有一直無償居住的權力?

不想把自己的錢直接給孩子,因為怕老公老了缺錢。但同時,也不希望自己的錢被老公的後老婆花了。。。怎麽立這個遺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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