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都沒有問父母有什麽。就留了一件沒有現金價值的紀念品。弟弟愛幹嗎幹嗎。我在國外不缺吃喝就行了。
長篇大論在這裏算計不屬於你的東西。多沒意思啊。父母養大你就是盡責任了。別的有是人情,沒有是應該。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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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算計不屬於你的東西”?法律意識還停留在上世紀?遺產就是子女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沒說女的就不應該有。
-一覽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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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20 postreply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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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執意要給弟弟,立個遺囑還不是一樣的結果。所以說不用算計了。隨便吧。
-chase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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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2020 postreply
06: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