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她打電話到警察局或者法院詢問到底可以用哪種restraining order把室友趕出出租屋。這一點必須做。否則就是她本人趕緊搬出來。如果繼續住下去,那麽以後打官司對方會說你被打了你還和室友住在一起,可見是捏造的事端。我對加州的restraining order不太熟悉,所以她可以去campus student affair或者直接去本地法院服務處問詢。參見網頁
https://www.courts.ca.gov/1260.htm?rdeLocaleAttr=en
以後慢慢來的是
第一,刑事訴訟,她已經file police report,具體是否起訴,要看公訴人。這一點受害人沒有什麽特別大的控製。
第二,民事訴訟。personal injury,輕傷一般賠償是醫療費的3-5倍。這個孩子去emergency room和後續治療,醫療費(包括保險付的)要過五千嗎?過不了五千,沒有律師會接案子,因為律師拿1/3,對方施害者是學生沒有什麽錢好討。這個問題他自己去問personal injury lawyer。
現在找民事律師也可以,但是restraining order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