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 明麵答應,(不違逆父母), 但是不簽任何協議,不做任何公證。。

如果他們現階段可以做到法律上全部給弟弟,不需通過你。。。就裝聾作啞。。

 

如果他們現階段做不到法律層次上全部給弟弟,必須你配合才能給弟弟,明麵答應,但不配合簽字,公證。。。父母不在以後公事公辦。。

那時你願意給弟弟還是不給,你說了算。而不是別人強迫你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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